最新消息Posted on 31 8 月, 202611 9 月, 2026 By taylorotaOT01營養餐飲服務條件 OT01營養餐飲(送餐服務)是長期照顧服務3.0中的一項服務,旨在協助失能、備餐困難或無法外出購餐的長輩與失能者獲得適當的營養熱食。提供每人每餐最高補助100元,每日最高兩餐。 為照顧高雄市長輩,符合以下基本資格及身分條件,並且沒有不提供服務的情形,才符合營養餐飲服務資格。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高雄市 非機構安置個案 獨居,或與年滿65歲以上主要照顧者共同生活 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第8級 並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身分資格之一 以下情況原則上不提供送餐 無餐飲服務需求 可外出使用共餐服務 有特殊餐食需求(如無渣飲食、流質飲食、管灌進食) 已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 特殊情況如屬高風險家庭、家庭變故等特殊狀況,可經照管中心或衛生局評估,確認確有餐飲服務需求並同意後提供服務。 重要提醒不是符合左邊資格就一定可以送餐,必須左側資格全部符合+中間欄4項情況全部不存在,才符合營養餐飲(送餐)服務資格。